通常以一個月內為目安
租金起算日是開始產生租金的日期,也常與契約開始日、入住日一起使用。
即使可以協商,通常也多在申請後一個月以內。部分管理公司會要求兩到三週內開始。
為什麼不能延太久
對屋主來說,房間被保留越久,空置損失越大。如果有能更早入住的申請人,可能會優先對方。
熱門物件和可立即入住的物件尤其難協商。
如何協商
不要只說「越晚越好」,應具體說明希望日期和理由,例如目前的退租日、搬家日期、入職日等。
同時也要預留幾天到幾週的雙重租金可能性。
總結
租金起算日通常以申請後一個月以內為目安,許多物件會要求兩到三週內。
申請前一定要確認是否可以調整契約開始日。